- 职员因私伤病 ; 以医院诊断书为标准
- 申请病假前/后,必须提交医院的诊断书。并且诊断书中标明需要2周以上的治疗期的,若因意外事故或住院等突发疾病而需申请病假时,不考虑治疗期长短即可申请病假。必须同时满足规定1与规定2
这个是我们病假审批的规定,
以下是我医院诊断证明写的:
急性扁导体炎,高热。
1.注意修养避免劳累,全休三天。
2.静脉输液抗感染治疗
3.特此证明
这种情况公司不给批病假,要扣我钱只批事假,我认为相当不合理,请问有什么劳动法条文可以对这个问题进行仲裁????
我的领导已经和人事部沟通过了,人事部坚决不给批病假。
请列举出来劳动法相关条文。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