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了劳动仲裁后,能不去上班么

如题所述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那么在劳动仲裁期间可以不上班吗?可不可以不上班,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区分的。第1、如果劳动仲裁的请求不涉及解除劳动关系,一般来讲是应该继续上班的,因为不涉及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你依然是公司员工,需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第2、如果劳动仲裁的请求中包括解除劳动关系,就不需要继续去上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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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1、不能不去上班。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方式。员工并不能以存在纠纷就不上班。
2、针对纠纷以外,长时间不去上班单位可以根据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将员工辞退而不用支付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
3、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建议,存在纠纷通过劳动仲裁解决纠纷即可,劳动者应该进行的义务也必须完成的。
第2个回答  2020-12-30
  一、劳动仲裁之后怎么办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劳动仲裁申请了以后是怎么办的
  1、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2、开庭
  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

  3、裁决
  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陈述并辩论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因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告诉我们,劳动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劳动者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既没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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