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后公司起诉问题

我以在原单位离职近两个月时间,现在公司财务说我有一笔报销款没有上交,要起诉我,我要怎么办
原来是因为当时报了一笔费用,但我在离职时已经交给一位当时接手我的同事了,现在这位同事不承认,我又没有证据证明
公司现在能提供的证据是我当时在公司报销时是用了我的工号的证明
还有,我都已离职这么长时间了,他们这样起诉还有用吗?并且我离职是有总经理签字的,所以手续都要办理完毕后部门经理跟总经理才签字的。
诉讼时效果是多长时间呢?
再者当时办离职时,公司是有对一个离职人员,工作,财务交接是有签字后才放我走的,相当于一切都确认完毕了。这样起诉我还有用吗?
并且我现在是真拿不出证据证明那个同事拿了,因为当时是当正常工作交接的。原来我交接我前一任时也是这么做的,所以我当时也没太在意

第1个回答  2010-04-06
并未超过诉讼时效,所以公司可以起诉你。
至于说你把钱交给同事,可惜由于没有证据,你只能再自己补上了,如果你当时让他写个收条就不会有这样的问题。
如果数额比较大,你还是跟公司协商一下吧,比如分期还款。此外,最好是和那个同事再商量一下,看是不是由他出一部分。

抱歉,帮不到你。
第2个回答  2010-04-06
找专业的律师 会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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