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签了三个月的单独的试用期合同,做了一个多月老板把我辞退,根据新劳动法,老板需要赔付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签了三个月的单独的试用期合同,做了一个多月老板把我辞退,根据新劳动法,老板需要赔付工资吗?赔多少?

不需要赔付 当月工资给你就行了 试用期合同里面肯定也做了保护所以别想了 继续找工作吧追问

你没看懂,老板给我签的是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按照劳动法,单独约定试用期是无效的。这就相当于三个月的劳动合同。我工作上没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老板也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我离职。现在就是新劳动法里的赔付没太看懂

追答

看劳动法之前先仔细看看你的试用期合同吧 老板自己搞个试用期合同还不做保护 那你得着了 加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5-19
  在试用期,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六条相关规定,在试用期间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劳动者,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具体条款如下: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