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至14年12月31日在宝得公司工作.2014年6.25至12.25单位给放假.往年合同工作岗位工资都是空子没填写.今年要求把工作岗位和工资写在合同遭到公司拒绝.导致合同到期.招聘时候去是特殊工种.现在没岗位安排单位让干力工.他现在改变当初招聘我时候工作性质但是以往合同没写.我想请问这样的官司还能打吗
我能拿到补偿金吗 现在仲裁公司打招呼了 各种为难我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有经济补偿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即使是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在法定条件下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