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由于交通事故,经交警队下了交通事故鉴定书,我是主要责任,另外两方都是次要责任,我想问一下这法院会怎样去分这责任,在有本来今天开庭的,法完告诉我,说有一方被告联系不到人说不能开庭,请问大律师我该怎么办啊我可不可以要求法院将传票送给他爸爸签收,如果他爸爸不签字。我该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