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说传票发出去了但是找不到被告,这时原告该怎么办?

案件具体内容车祸案件, 法院已经受理并且判决 , 原告的医疗等费用先由原告自行承担,,待到原告康复出院后,,按照单据等向被告索赔,,被告(宾县人)是给人开车的, 车主(内蒙古人)现在的问题是, 被告以本人不在宾县为理由不接受裁决,被告和车主的地址都是身份证的地址,, 按照身份证的地址现实根本找不到人,,法院说传票发不出去,,即使是邮寄,,找不到人也一样要邮寄回法院,,要求原告等着,, 请问这时候原告应该怎么办? 难道要一直等下去? 很明显是被告不愿意执行法院的判决,,不想进行赔偿,,难道就这样让被告逍遥法外却没有办法来解决?法院是真的没有其他办法吗? 比如类似强制执行一类的做法!?此事非常着急,, 如有了解此事的人,,说的具体一些,,或者加qq详谈 705820697或136384345,, 如果觉得案件陈述不清,,也可对此问题追问,,我会马上追加

原告在起诉时要提供被告的确切住址,不能提供住址的,法院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不知道具体住址的,可以按身份证上载明的地址提交法院。
法院应当按身份证上所记载的地址送达传票,无法送达或者下落不明的,法院会以公告的方式送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3-27
申请法院公告送达,期满后,缺席审理。缺席判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4-02
迟到的传票会给被告带来什么
第3个回答  2012-03-27
当初审判的时候被告出庭了吗?有几个被告?
这件事的确挺让人纠结的,能说一下当时的审判情况?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