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找不到被告人,传票无法送达怎么办?

开庭的日子马上到了,有的被告人法院找不到无法送达传票。会影响开庭吗?会不会因为这个驳回案件或者强制我撤诉?应该怎样处理?

无法送达传票的可以公告送达,被告都送达之后才会确定开庭日期,送达以后被告不出庭的法官可以缺席审判。追问

因为涉及多名被告,有的被告人已经接到传票,传票上面已经确定开庭日期,有的被告逃避接受传票,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追答

送达传票的方式有很多种,和法官联系,送达传票是法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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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16
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 ,正常开庭,缺席判决,最后执行。
第2个回答  2015-06-16
你好!可以留置送达或者公告送达。不影响开庭。
第3个回答  2020-04-12
第4个回答  2020-12-25
无法送达到被告人手中有两个原因:一是原告提供的被告住址信息不实,导致法院无法送达,此时如果法院也无法核实被告的住址信息,那可以公告送达,公告在《人民法院报》上,在一定时期内会视为已经送达,公告送达根据案件性质,一般是诉讼类的财产纠纷案件;二是被告下落不明导致无法送达,此时也会选择公告送达。

被告不接受传票,此时法官会通知被告人的成年家属(离婚案件中互为配偶关系的除外),如成年家属也不接收,会通知当地的村委会或是居委会做鉴证,还有会通过录音录像的形式记录送达的全过程,此为留置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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