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以辞职为要挟顶撞上司的安排该怎么处理?

以为我们属于一家普通企业,岗位随便到那都能找的到,上司对员工适当的做了些安排他们就以辞职做要挟应该怎么处理?他们所说的辞职是没有延缓性的说不做就不做的那种

第一,既然是岗位随便到哪都能找得到,那公司招人应该也不太难吧。这种以辞职为由要挟顶撞上司的员工,他肯提出辞职当然马上让他走啊,否则留在公司一则没有贡献、二则败坏公司工作氛围。
至于没有延缓性这个问题,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工作手册中加一条规定「员工若需要辞职,必须至少提前30天,并在提出辞职后30天内配合公司完成交接手续,否则公司有权扣发该月工资直到员工完成交接(注意不是扣钱、不是不发,只是要求必须完成交接手续才发,如果是扣钱那可能会不合法);若员工未按公司要求完成交接手续,因此而造成的误工损失,公司有权扣发该月工资作为赔偿」(大概意思,具体文字组织你们再考量一下)就是通过压工资来督促员工按要求给予公司延缓性。

第二,以后在入职前到试用期满前这个阶段,最好对员工的素质有更深的考察,不合适的宁缺毋滥。同时在入职前丑话说在前头,说清楚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允许说走就走,否则...。

第三、作为一家公司的管理人员,也不要轻易地把员工想得太坏,既然员工不服从安排而且还采取说走就走这么偏激的做法(即使你这里用了「适当的做了些安排」这个字眼)肯定是有他的原因所在,这很可能是长期不满累积后的瞬间爆发。在企业管理里面,有员工发牢骚是好事,平时管理层要多听取员工的想法、与员工多加沟通,因为这样才能发现企业管理里面的不足和可以改善的地方(排除纯粹的牢骚)。如果一家企业希望能有不断地壮大发展,不应该一叶障目无视员工的思想和感受,毕竟基础工作还是得依靠基层员工来完成。

第四、要增加对企业文化的建设、渲染,对一些忠诚、听话的行为多加称赞、奖励,多引导正面、积极的工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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