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辞职以后还要在做一个月吗?要不然这一个月就视为旷工这个符合劳动法吗?

如题所述

一般辞职以后1星期后生效
那有一个月的
有签劳动合同么?
没有签的话劳动法不保护你
如果以这个为借口不给你工资 你只能认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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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3-14
是你辞职前一个月算旷工呢?还是后一个月,前一个月的话没有这种说法,后一个呢,如果你没上班公司也不会给你工资的,算不算旷工有什么区别呢。不过按照劳动法是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公司同意你走你可以立刻走,不同意就再做一个月了。
还有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就视为无定期合同,公司需要赔偿你双倍工资的,这是新劳动法规定的
第2个回答  2009-03-14
如果是在上级已经批准的情况下,那就是哪天辞职哪天就可以走,但是普遍的比较重要或者你所在职职位没有招到人的情况下是要提前一个月或是半个月提出离职申请的
当然还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就是你的合同期已满,你不打算与公司再续签合同,那麼合同到期你就可以走了,但是基於一种仁义,一般这种也是要提前告知上司或是公司人事部

参考资料:我個人是做人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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