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提离职,却经常旷工不来上班,怎么办

如题所述

旷工累计天数达到单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标准,可以直接解雇,而且不用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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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27
按照企业管理规定执行。该除名就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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