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到期三个月后私自和物业签了三年合同,现小区业主联名3分之2的业主解聘物业可以吗

如题所述

业主委员会选举任职期限已满,不能再对外以业主委员会名义签订合同。
即使是未期满的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属于重大事项,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方案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应该经过业主大会通过方可生效。选聘或者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因此,现小区业主联名三分之二,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可以要求撤销物业服务合同,解聘物业。参见《物权法》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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