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每月工资结算按多少天计算

如题所述

    根据《劳社部发[2008]3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根据以上规定,月计薪天数是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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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08
  根据劳动部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工资的折算方式如下: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个月=21.75天
  ※注:104天为1年里休息日(周六日)的天数。
第2个回答  2013-09-17
你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一般一个月是按照21.75天计算。
第3个回答  2013-09-17
如果缺勤,扣掉的日工资=月工资除以21.75.
第4个回答  2013-09-16
一般来说是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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