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与督办工作;负责文件制发、运转和管理;负责局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对外交流、新闻宣传、教育信息、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及局机关治安保卫、后勤服务、重要接待和各项保障工作;组织教育改革和发展重要问题调研;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局重要会议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归口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对外宣传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挂兴山县贫困生资助管理中心牌子)
拟订全县教育事业投入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学校布局调整;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管理;管理全县学校和教育单位基本建设投资;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与管理、学生资助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收费管理工作;统计并监督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拟订县级财政教育事业费的预决算;参与教育专项事业费的分配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单位国有资产及预算外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教育单位基建工程、财务收支和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贯彻落实国家助学政策,组织指导全县贫困学生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三)教育股(挂行政审批股牌子)
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民办教育等工作;拟订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基础教育教学管理与课程改革,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划地方课程建设工作,组织审定地方课程教材;指导学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全县成人教育和民办基础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民办教育学校与成人教育学校(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要求,负责本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全程协调服务和跟踪督办,对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即办件”直接办理审批手续。
(四)人事股(挂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承担全县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师德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招聘录用、调整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编制核定、退休教师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及校长的培训工作;统筹规划、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审核推荐;负责学校后备干部培养考察、选拔任用;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法规和各项规范、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的测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五)教育督导办公室
教育督导办公室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办事机构,承办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督政督学职责,制定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检查、指导并督促“两基”成果巩固提高的落实,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的评估及乡(镇)人民政府和学校教育工作进行监察、检查、评估、指导;对各职能单位贯彻执行教育法规、政策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六)招生考试办公室
招生考试办公室为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国家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实施;组织全县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组织实施普通大中专学校招生考试及成绩发放工作;负责普通大中专招生的档案建设、管理及送录工作,协助做好中考录取工作。
(七)安全管理股
负责检查、指导全县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学校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体育活动安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协助学校和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组织学校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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