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9
兴山县环境保护局设有五个内设机构,分别承担不同的职责: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负责综合协调、文件起草、调研、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政务督察、保密、文电管理、会务组织、后勤保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环境信息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环境事故通报联络、环境应急信息报送、机构编制管理、人力资源、党群工作、行政处罚审核、听证、行政复议、依法行政监督等。

(二)污染防治股:负责全县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的拟定和监督,包括大气、水体、噪声、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工作,以及污染源治理和饮用水保护。此外,股室还负责危险废物、固体废物、辐射环境的监管。

(三)开发监督股(挂行政审批股牌子):主要负责县级环保行政审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指导开发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区域限批建议提出,以及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督管理等。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股:承担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定总量控制计划,审核建设项目排放指标,指导和督查减排工作,管理排污申报与许可证制度,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

(五)辐射环境管理股:负责核与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政策、规划和制度制定,对核设施、放射源和电磁辐射进行监管,处理核事故与辐射事故,确保放射性废物处理安全,以及电磁辐射环境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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