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了有补偿吗

如题所述

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是否有赔偿视情况而定:

1、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属于违法辞退,用人单位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赔偿金;

3、属于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税前,从法律上来讲国家已经规定了那些被辞退员工拿到的经济补偿金在拿到手之后是需要依法进行纳税的,如果单位还按照税前的工资标准给员工补偿的话,就相当于员工会被扣除两次税费,这是不合理而且严重损害了员工的利益了。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是根据工人支付的工资计算的。经济补偿的基础是平均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单位所扣缴的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应当纳入经济补偿基金的计算基础。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按一定比例由雇主和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每月扣留职工个人的一部分,最后进入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障或者公积金账户,这是个人的货币收入,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因此,在经济补偿的计算基础上应包括个人扣除。

用人单位不支付补偿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申请仲裁的日期。

2、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作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注意如下内容:

1、在试用期内,企业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前提是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录用条件的设计十分重要,对此,企业应当明确录用条件,将其向员工公示并以存档,以备不时之需。

2、员工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何谓“重大损害”,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企业应予以明确,尽量避免“泛泛而谈”,从而导致在发生争议时处于不利境地。

3、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企业在违背自身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企业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找法网提醒您注意,只有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才有权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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