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贸易公司的业务人员,在这行业工作五年了,因一张订单的失误造成公司十一万的损失,我追缴了将近两年,因客户已欠款跑路,实在无能为力,公司怀疑我连同客户一起圈货,准备起诉我....
我属于雇佣性质的业务人员,有劳动合同,提成比例为回款利润的百分之十,其公式为:(销售-成本-销售费用)*10%-基本工资=提成金额+基本工资=每月所得(个人所得税均缴纳)
问题1.我尽力了,作为雇佣性质起诉我的结果是什么?
2.我的劳动合同就是普通的劳动合同,未注明提成等各项约定,这样 的提成公式是否合理?存在不存在法律漏洞?
没做什么,并不害怕,我想知道除了名义侵害以外,我还能诉讼什么其他的?
还有这样的提成公式是不是合理的?
如果是合理的,我是否应该承担百分之十的利润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