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率论 为什么这道题不能直接认为是条件概率 我旁边铅笔写的为什么不对

概率论 为什么这道题不能直接认为是条件概率 我旁边铅笔写的为什么不对如图,求详解

我没明白你为什么要用条件概率

P(A1)是在总体情况下,A1的概率,分母是总体情况
P(A2|A1补)是A1补成立的条件下,A2的概率,分母是A1补。
两个都不是一个层次的东西,怎么去相加的?相加的理由何在?
相加的原理是不相容事件的概率可以相加。
而不相容事件是同一个全集下的各个没有交集的部分。
现在P(A1)是以全体事件为全集。
而P(A2|A1补)是以A1补为全集。
两个概率事件的全集都不一样,怎么可以说两者相容还是不相容?没法比较,所以也没法相加啊。
如果按照你的想法去加,如果修改一下题目的一些条件,你这种相加,有可能出现结果大于1的情况。追问

P(A1)是第一次取到了合格品,P(A2|A1bar)是在第一次没有取到合格品的条件下,第二次取到了合格品,P(A3|A1A2bar)同理,然后三个加起来,就是三次至少有一次取到了合格品

追答

我画个图,说说你的错误在哪里吧。

整个大红框,就是全部事件。

最左边的部分就是A1,中间黑色框就是A1不成立的时候,A2的情况

蓝框的就是A1、A2都不成立的时候,A3的情况。

现在问着三块合起来占的比例是多少?

怎么算?

当然是A1面积/大红框的面积+A1补A2面积/大红框的面积+A1补A2补A3/大红框的面积

这样计算,才是三块合起来占比例多少。

而你的算法是啥呢?

P(A1)是A1面积/大红框的面积

P(A2|A1补)是A1补A2面积/(大红框-A1面积)

请问,这两个比例,所除以的整体面积都不一样,怎么相加?

一个是占大红框的比例,一个是占(大红框-A1面积)的比例,这两个比例相加,有何愿意?

同理,P(A3|A1补A2补)=A1补A2补A3/(大红框-A1面积-A1补A2面积)

这个又如何和上面的比例相加,这种相加,意义何在?

追问

给您发的这幅图里的这道题,为什么就可以用条件概率呢?这两道题有何区别?

追答

然后呢?难道书上就直接把7/15和7/24两个概率相加了吗?
我觉得书上应该这样做:
P(A0)*P(B|A0)+P(A1)*P(B|A1)+P(A2)*P(B|A2)才对。
那么P(A0)*P(B|A0)=P(A0B);P(A1)*P(B|A1)=P(A1B);P(A2)*P(B|A2)=P(A2B)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这个题目中,A0;A1;A2和B之间,不是相互独立的。无法直接求P(A0B),P(A1B),P(A2B).必须通过条件概率来求着三个概率。

追问

那这道题和我一开始问的题有什么区别呢,为何二者做法不同,请您详细指点我一下,谢谢

追答

做法一模一样啊。

你看,我画红框的地方,不也是用条件概率。算出画黑框的概率来吗?

这和我写的第二个题目的

P(A0)*P(B|A0)+P(A1)*P(B|A1)+P(A2)*P(B|A2)=P(A0B)+P(A1B)+P(A2B)

一模一样啊。

问题是,你只看到了第二个题目,计算过程中,有条件概率。其实第一个题目中,也有条件概率。

但是你没理解这些题目中,出现条件概率是干啥的,就认为将几个条件概率相加就行了。

追问

谢谢!

如果您有空的话

麻烦您帮我看看这道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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