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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方和用工方的区别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的区别
答:
4、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劳务
方和用工方
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狭义的劳务关系的特点:1、是一种准劳动关系。2、用工方不具备劳动法中
用人
单位的主体资格,或者具备主体资格但工作内容具有临时性。3、由用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4、根据
用工方的
指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5、提供劳务...
人力资源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二者之间,有着什么
区别
呢?
答:
一、业务范围
不同
要知道,劳务派遣公司和人力资源公司均为向雇主提供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的公司,因此两者在业务范围上有一定的重合,只不过劳务派遣公司的业务范围比较单一,而人力资源公司的业务范围就广得多。毕竟劳务派遣公司主要向雇主提供劳工之间的就业转介服务。可人力资源公司的业务范围不仅包含劳务派遣...
请问事业单位
用工
签订的聘用合同
与
企业用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有何区别
答:
人事关系的消除也要经过相关规定的程序。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报酬在一定程度上要接受国家财政预算的调控。4)规定公益责任违约专门条款,发生人事争议时,审查范围不限于合同规定的内容。如涉及到特定的公益事件时,还要对
用人
单位与职工双方履行公益职责和义务情况进行审查,以确定违约方及其责任承担。
用工
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
的区别
答: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的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
用人
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
用工
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该条款为...
有
用工
主体资格的承包方招用的劳动者
与用人
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_百度...
答:
劳动者受
用人
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
用工
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劳务派遣是正式工吗
答:
第一,
用工
关系
的区别
。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管理,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其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公司,员工的管理教育、工资发放、社保关系等均属于劳务公司。合同工。是
与用人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直接使用、管理,其工作关系、劳动关系、工资关系、社保关系均...
请问派遣员工病假期间工资应该有
用工方
还是
用人方
承担...
答:
医疗期是根据你实际的工作年限和在
用工
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的: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
村镇银行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待遇
答:
两者是有
区别
的:1.租赁
用工
:也叫劳务派遣协议工:劳务派遣的实质即员工租赁,其管理模式涉及三方利益主体,即被聘用人员、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主要表现为三种关系: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被聘用人员
与用人
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2004年4月公司经与张家口市金...
有
用工
主体资格的承包方招用的劳动者
与用人
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_百度...
答:
劳动者受
用人
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
用工
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用工
主体责任赔偿范围
答:
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该条适用的前提是工伤认定的行政案件,因而,在民事案件中适用该法条是没有依据的)三、对用工主体责任的理解适用(一)用工主体责任关系与劳动关系
的区别
企业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不等于企业与实际
用工方
雇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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