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3月7号开始工作,5月2号领3月份工资:2000/31天*24天=1548元。我咨询其他同事,也都是一样情况(承诺4500,按2000给)于是在5月12日正式提出辞职,5月14号离开。在5月31号领4月份工资时,老板又说按50一天算,4月份给我1000块工资。我申请劳动监察,老板给劳动监察提供一份假的试用期合同,我重来没跟老板签订过任何合同。我就工作了2个多月,是否有资格申请劳动仲裁的双倍工资?社保之类的?我想要回我应得工资,不知道怎么写申请
我按高的写会不会不立案?只有同事情况和我一样,手上拿不出其他证据,如果仲裁不认可4500,会按2000来判么?还是我一分钱也拿不到
没有签过合同,之前以要送我去培训的理由,让我签了培训协议,大概内容是学期期间2000生活费,培训回来要给老板干2年,但是没签过任何合同,老板拿了一份假合同出来,不知道怎么做出来的
没有签过合同,之前以要送我去培训的理由,让我签了培训协议,大概内容是学期期间2000生活费,培训回来要给老板干2年,但是没签过任何合同,老板拿了一份假合同出来,不知道怎么做出来的,招聘我的时候,是说以熟手招聘工资4500,没说是找学徒,发工资时候才说我算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