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签了一份2009年就到期了,一直到我上月19号辞职都没跟我们续签,这个老合同还能约束我吗,算不算没有合同?谢谢我挺需要帮助的
追答我认为既然劳动合同已经到期,说明劳动关系已经于2009年终止,2009年以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应该可以随时提出辞职以及索要自己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及事实劳动关系存续第二个月至离职期间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赔偿。
当时签的是固定期限合同,怎么又变成五固定期限合同了呢?那您说我能要回工资么?
追答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没有继续签订合同,但依旧保存劳动关系满1年的,认定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是俗称的长期合同。详细解释请查阅《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有详细叙述,百度文库里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