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他项权利证到期,如何申请延期

别人用房产抵押向我借款,办了他项权利证,也签了借款合同,现在到期后,对方还想继续用钱,可是他不想做评估报告了,可是没有评估报告,就没有办法走正常的抵押手续,应该如何办理手续?主要是他项权利证有没有期限,如果有,应该怎么延期?谢谢,麻烦说的详细一些,请业内人士给准确回答.
为什么我们办的他项权证上没有显示期限,只有登记日期啊?

需要和对方协商,一起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第四十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上存在他项权利时,所有权人放弃房屋所有权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供他项权利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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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房地产抵押是一种房地产交易行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必须进行房地产评估,双方拿着签订抵押合同与房地产评估报告一起去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产局发给抵押权人他项权利证书。他项权利证上一般都有抵押的起止日期,你可以核实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01
办理他项权证时可办理一年、三年的,如果到期为了降低风险还是要办他项权证,否则出现风险则很难控制。
第3个回答  2011-08-01
理论上,房屋他项权证的期限与抵押期限一致。抵押期限一般不能超过房屋产权的剩余期限,也就是70年减去所经过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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