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间厂里面做临时工,签了合同说要做满三个月才能走,我做了一个月不想做了,但是厂里不给工资,怎...

我在一间厂里面做临时工,签了合同说要做满三个月才能走,我做了一个月不想做了,但是厂里不给工资,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因此你是可以向他们要求你的工资的。
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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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27
没办法,因为你要是要工资他可以给你,但是你单位肯定会追究你违约合同的事,得不偿失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1-27
要工资,没问题,这很正常。但你同时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3个回答  2011-11-2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纵横法律网 郑立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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