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被公司辞退,还扣部分工资不给,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你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八十五条条(一)项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你时是否有下列情形,如果有,就可直接辞退你,否则辞退你不合法: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你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你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你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辞退你,否则辞退你不合法: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否则裁减你不合法: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如果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辞退你,否则不合法: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不存在中途解除劳动合动或者说辞退的说法:
  (一)你的合同期已满的;
  (二)你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用人单位的行为不合法的,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对于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你劳动报酬的行为,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报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你劳动报酬的,你还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与用人单位产生的劳动纠纷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拖延或你不服仲裁,可向法院起诉。
  如果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你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你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则依《刑法》二百七十六条之一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用人单位也应判处罚金。所以对这种情形你可向公安司法机关提出控诉。

  法律解答者:贵州黔西南王致富追问

他们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就口头上将我辞退,那我还可以行使这些权利吗?

追答

这些权利你全部都可以行使,而且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行使用更多的权利,该条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追问

谢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1-23
如果公司老板或人事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公司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追问

谢谢

追答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第2个回答  2011-11-23
那恭喜你
你终于可以有理由向公司提起仲裁了
向单位主张:未发工资、私自扣发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如果没有书面合同)、社保(如果没买社保)、加班工资(如果有加班)等追问

如何提起仲裁?

追答

1、收集你在这个公司上班的证据: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表、厂牌、同事书面证人证言等
2、写个书面仲裁申请递交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
建议你委托个律师处理,虽然看似简单,但操作不好会影响最后的赔偿项目及数额。
希望采纳我的意见。

追问

我一个穷学生,你还叫我委托律师?

追答

这个可以具体和律师谈,不排除免费给你做或者事后收费;或者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追问

谢谢

第3个回答  2011-11-23
签过合同吗,如果有公司时违法的,搜集证据后到仲裁部门举报,要求赔偿追问

没有签合同,我是今年才毕业的大学生

追答

那么实际工作了多长时间?如果是30日内的试用期,公司可以辞退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但是你实际工作时间内的工资要支付给你;如果超过了一个月,而没有签劳动合同,那么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时间你有权要双倍工资。并且社保如果没有交等也可以要赔偿。

追问

我是从3月开做的,前几天被他们辞退,有大半年了,也没有给我交社保

追答

那就到劳动仲裁部门(一般单位所在区政府或街道都有这个部门,或者叫劳动监察)去举报,按上面说的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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