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当地政府工作需要在国有企业职工中有部分职工借调到行政单位,借调来的职工工资谁来?

如题所述

由原单位发放工资。

根据《德宏州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第七条  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

(一)借调人员在借调期内由借调部门(单位)负责管理,借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借调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借调单位的管理和领导,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同时,享受借调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工资、组织等关系保持不变。

(二)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任务,不能单独承担行政执法等工作。关键岗位、涉密岗位不宜使用借调人员。

(三)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节假日和产、休假等待遇。原单位应按规定做好借调人员的工资调整、职称晋升、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等管理工作。

(四)借调期间,如遇原单位竞争上岗、岗位调整等情况,原单位应将借调人员与在岗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做好借调人员定员、定岗、定级工作,保证公开、公平、择优对待借调人员。

(五)借调期满后,由借调单位对其借调期间的思想工作表现做出书面鉴定,按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并向原单位反馈。

借调手续

根据《德宏州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第六条  借调审批程序

(一)单位申请。借调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借调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书面提出借调申请。借调申请须注明拟借调人员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或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及借调期限等。

(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借调申请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符合借调条件的,填报《德宏州机关事业单位借调(用)工作人员审批表》。

(三)办理借调手续。经组织人社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借调单位办理借调手续,组织人社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四)临时机构需借调人员的,由组建临时机构的牵头部门提出意见,按照以上程序审批。

以上内容参考德州市人民政府-德宏州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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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8
一、借调人员的工资,应当由与当事人有人事隶属关系的单位发,即国有企业发工资;
二、借调人员的绩效、或奖金、福利待遇等,由借调单位与被借调单位互相协商决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2-27
因工作需要行政单位在国有企业职工中借调有部分职工.借调人员的工资,应当由与借调人员的人事隶属关系的单位发,即在国有企业发工资;
第3个回答  2017-06-20
国有企业承担,因为没有结转关系,无法再当地政府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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