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婚前首付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只签我老公的名字,我想在办房产证的时候加我的名字上去,可以吗?

如题所述

加你的名字没有意义,如果要使房子成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签一个协议或作公证才把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8-31
可以的,但是按照新的婚姻法德话要收费的,相当于你老公送那个产权给你,要交税
第2个回答  2011-08-25
可以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8-25
可以签协议 房子归夫妻双方所有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