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没办理任何离职手续,我的前2个月的补助和当月工资公司给我不发了,该怎么办呢?

前一公司,我离开的时候没有办任何离职之类的手续,只向领导请假领导并同意了,现在我找到了薪资较高的工作,前公司不想干了,但是公司把我算成自动离职处理了,我的前2个月的补助和当月工资公司给我不发了,说是员工自动离职不办理离职手续和不补发任何补助和工资,我给怎么办呢,求教!

你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不管离职原因是个人提出还是公司提出,工资该怎么算还得怎么算。你可以去跟单位协商,先好好说,拿到钱就不管他们了,实在不行就告他去,但是你要收集足够的证据,比如你在单位的工作证等能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不过,这是最万不得已的选择,还是和公司领导好好说说,拿到钱就行了。追问

我原公司的工作证有呢,现在我给我的部门经理打电话,他总说我是自动离职,公司规定是自动离职的什么手续都不办,工资,补助什么的都没有,我去金昌,酒泉,青海的车票都是我用自已的工资钱买的票,现在补助,报票不发的话,这些钱都是我自已全部用的自已的,现在公司说是不发了,我一刚毕业工作一年多的学生,这些钱我是真的需要呢?上面说的,我也不清楚我该怎么办呢?

追答

你有没有签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其实,如果没有办这些,也就没什么离职手续可办,不会影响你再找新的工作单位。你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把钱要回来,建议你先搜集证据:只要能证明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的都可以,工作证、考勤卡、工资条、出差证明等等,复印件也可以,你先不要声张,把所有能准备的都准备了,然后去找老板谈一次,要录音,但不要让他看出破绽,谈话中要把你的什么时候入职、离职,月工资多少,还欠哪几个月工资和哪些补助都提到,这个就要靠你自己了。有了录音证据,你可以跟老板明说如果再不给就去申请劳动仲裁。这只是吓唬他,如果他能因此把钱给了最好,要是还不行就只能去仲裁了,仲裁虽然不花钱,不过仲裁很费时间,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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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9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

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

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2个回答  2011-09-13
首先公司把你算成自动离职处理是没问题的,不过员工自动离职不办理离职手续和不补发任何补助和工资是违法的,如果你愿意,你可以走法律途径,不过很麻烦,毕竟任何一家公司都比自己的员工有能量,不建议你因此做出过激的行为来
第3个回答  2011-09-13
'说是员工自动离职不办理离职手续和不补发任何补助和工资'公司有没有制度,你事先知道吗?‘只向领导请假领导并同意了’,必须有书面证据。现在只能与单位协商。‘不办理离职手续和不补发任何补助和工资’显然是不对的。但是你要有思想准备,承担公司可能提出的损失赔偿。
第4个回答  2011-09-13
离职要书面申请的,工资不能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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