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每天都叫加班违反劳动法吗?

如题所述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如果你所在的企业不是三十九条规定的企业且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或者其他重大情况,单位要求你每天都加班肯定是违反《劳动法》的。
我国《劳动法》第九十条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你可以对单位的上述行为到相关部门进行反应,寻求救济。
纵横法律网 吕海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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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05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2个回答  2011-12-04
1,要员工加班应要员工同意,且应支付加班费。
第3个回答  2011-12-03
如果没有发放加班工资或者安排同等时间调休,就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在辞职后要求赔偿
纵横法律网 杨振夏律师
第4个回答  2011-12-03
每天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不违法,前提是员工都是自愿加班的,任何人都可以拒绝加班。我就从不接受加班,不争这点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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