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签了合同的,但我上班一年多了都没拿到我的那份合同,其实我大概十月份就给店长表明我想辞职了,但店长说不可能同意我就没提出书面申请,然后我十一月一号给她说,我正式提出辞职(因为我们这边书面辞职一般由店长同意后打给我们,然后她再传给公司那边审批),她还是说不得给我批,我也没填写书面申请,现在离我正式向店长提出口头申请都二十一天了,我确实不想在这做了,我想直接走人,但又怕违法,那差旅费我不想付了,因为我这个月工资拿不到,补拿差旅费都有多了,其他的我不会给店里和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我直接走人算违法吗?合同违约金大概又赔多少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