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3-27
实际上员工如果打算辞职,不存在用工单位批不批准问题,只不过就是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三十天写出辞职申请,这样就可以给用工单位留出一些再招聘或培训顶替其工作岗位时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啥正当而克扣辞职者的工资,可向药店属地劳动监察投诉。
第2个回答 2019-03-27
遇到这种事情,你先回顾一下在药店上班其间的情况,店长对你的表现怎么样?好还是不好?如果对你好,那么她(他)可能是舍不得你走,想留住你,如果对你平时的表现不满意,那么她(他)可能是故意的拖欠你的工资,时间一长,你自已就放弃了。
第3个回答 2019-03-27
员工如果打算辞职,不存在用工单位批不批准问题,只要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三十天写出辞职申请,这样就可以给用工单位留出一些再招聘或培训顶替其工作岗位时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啥正当而克扣辞职者的工资,可向药店属地劳动监察投诉。
第4个回答 2019-03-27
店长用的是什么理由不批准你的辞职申请,他的说辞能站得住脚吗?你自己分析一下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一般情况下提出辞职除非你很优秀或者实在招不到人才会不同意,但是既然让你休假两个月就不存在缺人的问题,多半是套路你不想给你工资。你可以将你结算少300块的情况和他说一下看他怎么说,如果他给不了合理的解释也没有表示的话你可以走了,不用等两个月的休假回来了,300块你能要到就要要不到也没必要苦苦纠缠,早点找一份新工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