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外企公司工作满十年,合同还未到期,还有两个月。突然间被要求裁员辞退,期间2003-2008年未交养老保险。本人是否可以让其补交养老保险,补偿金应该怎么算?
现在就是无限期的休假,停产。然后最后12个基本是在上上停停的节奏中度过,工资比较低!这个算前12个月平均工资是不是比较合不来恩。目前公司要求裁员,我出现在名单中,最近正在谈话中!2003-2008年五险是否可以补交?
追答那麼多年前的五险能否补交都是个问题,你咨讯你当地的社保部门比较好,这社保具体政策各个地方都不同。
所谓离职前12月个月平均工资,指的是正常工作情况下的12个月,有不正常的剔除,再往前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