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时间不请假外出被罚款合法吗?

我是宝安区保安服务公司,下派到派居所的一名巡防员,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也没见有下班不准外出的这一条款,到了派居所上班后感觉这里就是折磨人的地狱,这些队长都是些无耻的人渣来的,知道有老婆的有女朋友的就是不准出去,非要出去就给记过,还说记三次就算自离,我想问下保安公司是不是有这些不人道的规矩,还有如果有的话这样做何不合法,经常性的义务加班,发工资也不给工资条,签了劳动合同也不给我们留一份,请高人指点我们该怎么办,一群弱势的保安

  下班时间不请假外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罚款的行为违法,用人单位没有罚款的权利,无权对劳动者进行罚款。如果用人单位以罚款为由,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相关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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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15
下班后,员工就有自己的行动自由,用人单位无权再支配劳动者,除非的加班,但必须给加班费。保安服务公司在其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和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均未规定下班,员工可不必遵守“不准外出”的规定,如保安公司以此原因将你辞退,其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中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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