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的关系

如题所述

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诞生于1960年代,目的是融合各流派女性主义的理念,使长久以来多种歧异声音的女性主义流派或有机会达成和谐。 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与社会主义女性主义有相似之处。它反对马克思主义的性别盲点和早期激进女性主义的阶级盲点,将马克思主义与激进女性主义结合起来。它的两个目标是马克思主义的消灭阶级压迫和激进女性主义的消灭性别压迫。它同样看重物质和经济力量,但是除了阶级和种族压迫之外,还关注男权制,主张消灭私有制以改变种族、阶级和性别关系,关注家庭,改变性别的劳动分工,要求父亲分担家务。
马克思主义的女性主义在分析男权制社会机制的运作规律时,刻意模仿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社会机制的分析方法,只是以女性的生殖概念代替马克思主义分析中的生产概念;用性别阶级代替社会阶级;用对女性身体的所有权代替控制权;目标是消灭男性的阶级特权与性别特权。
在资本主义与男权制的运作模式究竟是双体制还是单体制的论辩中,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赞成前者:资本主义与男权制并重。它强调男性控制加社会剥削,是二者的结盟。资本主义与男权制的关系中,前者是基础,后者是意识形态。基础决定意识形态。资本和男权制是两个体系。
在女性主义运动第二波中,舒拉米斯·费尔斯通(Shulam ith Firestone)曾用马克思主义的话语阐释女性问题,将女性定义为一个阶级,认为男权制和阶级都是基本的压迫形式。女性主义学者罗宾也说过这样的话:女性所受的压迫当然有无数跨文化、跨历史的差异与一致性,但是“再没有什么理论比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压迫理论对女性受压迫这件事更具解释力”。(转引自Saulnier, 56)
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还认为,所谓男性气质是从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发展出来的。少数男性掌握着生产工具,绝大多数人没有生产工具。所谓男性气质是在生产关系中的男男关系和男女关系中形成的。
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关注的问题包括:对自然的剥削和家务劳动的重要性;女性有酬工作与家务劳动之间的关系。它认为,资本主义决定了男女的不平等,主要原因在于女性提供无报酬的家务劳动。
在女性主义的理论流派中,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同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比较接近,因此常常有人把这两个理论流派列在一起。其实,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虽然与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二者还是有着细微的差别。
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的思想显然受到马克思主义的巨大影响。首先,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决定精神、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思想对社会主义女性主义有很大的影响,例如,她们认为,家庭和性关系就像其他形式的社会机制一样,都属于历史的范畴,不是永不改变的;而改变它们不能靠诉诸理性或某些抽象的正义原则,只能靠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改变。
其次,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认为,女性受压迫起源于私有财产制的经济结构,女性之受压迫与资本剥削劳动具有相同的形式,因此阶级压迫是更基本的压迫形式。它把分析的重点放在女性的有酬劳动与无酬劳动 (包括家务劳动,义务劳动,在一些国家还应当把农业劳动包括进来),并把它同资本主义的经济体制联系起来,认为女性是廉价劳动力。女性所受的压迫是阶级压迫的一个例证。如不推翻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和私有财产观念,女性的地位就不会得到改善。社会主义女性主义也有类似的主张。
第三,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者常常引用的一部著作是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她们最为看重的观点是,恩格斯否认现代家庭是一种“自然的秩序”,而认为它是历史的,变化的。他曾提出,母权的丧失是女性的历史性失败,这就表明了他认为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个母权和女权得到伸张的时期,目 前的男权社会并非从来如此的自然秩序。恩格斯曾高度评价正 约翰·雅科布·巴霍芬(J.J.Johann Jakob Bachofen)的《母权论》,该书用印地安人的资料证明了母权制的存在。恩格斯说:“确定原始的母权制氏族是一切文明民族的男权制氏族以前的阶段的这个重新发现,对于原始历史所具有的意义,正如达尔文的进化理论对于生物学和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对于政治经济学的意义一样。”(恩格斯,第16页)。关于母权制社会是不是普遍存在过,学界至今有争议,但它至少在某些社会中存在过这一点是确凿无疑的。我国人类学家也发现,纳西族曾经历过杂交和血缘婚阶段,后来发展为母系氏族,称“尔”。后来经过野合偶居,走访婚——安达制,才最终出现各种形式的嫁娶制,产生了男权制家庭。(宋兆麟,第224页) 恩格斯说过:“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 (丑的也包括在内) 的社会地位来衡量。”(马克思、恩格斯,第571页) 这也是社会主义女性主义所赞赏的观点。
第四,恩格斯把女性进入劳动市场参加社会劳动看作是历史的进步,这一论点对社会主义女性主义有影响。恩格斯曾指出:“女性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他还说过,“我深信,只有在消除了资本主义对男女双方的剥削并把私人的家务劳动变成一种公共的行业以后,男女的真正平等才能实现。”“女性的解放,只有在女性可以大量地、社会规模地参加生产,而家务劳动只占她们极少的工夫的时候,才有可能。”
基于上述原因,社会主义女性主义有时被人们视为同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大同小异。其实,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对正统马克思主义是有批评的,其主要之点是认为马克思主义缺乏关于性别的理论和关于人类心理发展的理论,忽视女性问题,忽视所有非经济性的压迫。虽然马克思主义将女性的状况视为社会进步的天然尺度,但在马克思那个时代,很多人持有这种观点,因此仅仅讲这样一点点,不能成为马克思主义关注女性问题的证据。
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对恩格斯的观点也并绝非全盘接受,而是提出了不少疑问。例如,她们当中有人提出,恩格斯的一些论点缺乏证据,不可信:首先,他关于家庭发展的几个形态普遍适用的观点不可信;其次,他关于原初社会普遍存在过性别平等现象的观点不可信;最后,他关于最早拥有私有财产的是男性的论断不太可信。她们争辩说,在原初社会,女人是种植者,是提供生存资料和生产出最初的剩余产品的人。如果说男人是这些财富的最初占有者,那么性别压迫必定在阶级社会形成之前就存在了。
此外,有的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者批评恩格斯从未讨论过性别劳动分工的起源问题,似乎家庭责任天然就该落到女人的身上;他没有意识到,女人的工作责任和家庭责任是“双重压迫”;他仅仅提出这一矛盾的最终解决办法是家务劳动的集体化、社会化,却从未讨论过同一阶级中男性对女性的压迫,例如工人阶级男性对女性的压迫。
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对恩格斯最为尖锐的批评指向他的性观念。她们认为,恩格斯虽然对两性在性问题上的双重标准持反对意见,但他一直认为男人的性需求天生多于女性,从未追究过其社会经济原因;他爱使用“奉献自己”或“屈从于男人”这样的辞汇谈论女人,他并不认为在性活动中两性是平等的,是相互的奉献和享受;他还认为性活动自然应当是异性恋的,认为同性恋是“可憎的活动”;他在分析事物时对经济动机的强调使他将性道德和性行为简单化了,例如他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孩子是由社会抚养的,一个女孩不会再担心把自己交给一个她所爱的男人的“后果”,也不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还会存在男性对女性的性威胁和性侵犯;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未把强奸视为男权主义的一个根源,从未关注过家庭暴力问题,而女性主义对这一问题一直极为关注。女性主义者认为,总的来说,恩格斯对无产阶级的婚姻持有过于浪漫的看法——由于没有了经济上的考虑,婚姻成为爱与性吸引力的自由选择的结果,男人不会粗暴地对待女人,因为这种暴力行为的经济基础已不复存在;妻子一旦对丈夫不满也可以自由地离异,因为把两个人联系在一起的经济、财产因素均不存在了。女性主义者批评恩格斯忽视了女性低收入的根源及其后果;忽视了丈夫从妻子身上获取性和家内服务的意义,无论他们的婚姻是否以爱情为基础。
(一)认同传统马克思主义对人性的看法:  爱力生·杰格(Alison Jaggar)指出,社会主义女性主义企图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解释妇女问题。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认同传统马克思主义对人性(human nature)的看法,认为human nature是由人的生理、社会及物质环境的交互辩证关系决定。透过不同的生产活动,人类重新创造生理和心理结构,因此人性因历史而改变。亦即物质生活、生产型态决定社会、政治和心智生活,且改变社会不是靠公理、正义的诉求,而是集体的阶级斗争。
(二)不认同马克思主义对“生产活动”的分析:  虽然弗里德里希·恩格斯(Friedrich Von Engels)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及生产活动也包含家庭,但传统马克思主义认定的“生产”是满足物质需要的食、衣、住等交换价值的生产。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认为妇女在家庭(私领域)所做的“再生产”(reproduction):性(sexuality)、孕育、养育、个人情绪支持及生活养护等,也是“生产”,绝非传统马克思主义认定的只是具有使用价值(use value),不具交换价值。“再生产”活动不仅具有交换价值(如:婚姻、妓女),且有其政治经济意涵。
(三)马克思主义无法解决妇女问题:
马克思主义以为只要让妇女到工作领域就业就可以解决妇女的问题,结果妇女就业后,家务并未社会化,妇女反而要承受双重的劳务负担,而且妇女在就业市场也是从属地位。故马克思主义被当代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认为是“性别盲”,是男人的世界观,无视男权制度对妇女的压迫。 (一)认同激进女性主义提出的“男权制”概念:
一种宰制女人的社会体系,决定男女位置的性别分析。他们他认为必须重新界定人类生活的公、私领域、看到人性和人类社会由性和生养育活动的组织型态所形塑,基进女性主义强调其政治意义,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强调其政治经济意涵。
(二)对“男权制”理念的不同解释:
激进女性主义倾向认为男权社会是一种普遍一致的现象,这容易导致某些不当谴责,例如:谴责阴蒂割除,如同谴责强暴一样,却忽略阴蒂割除在肯亚可能还有其他意涵,不同于美国的认识。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认为男权制是一组男人之间互相依赖和团结的社会关系,这种句阶层性的社会关系是可以改变的。激进女性主义倾向“生物性”定义,认为女性相对于男性自成一个阶级,强调所有女人的共同性,不论身份,统一的定义是“母亲”、“性服务者”,亦即性和生养育是社会基础,相较于女人的阶级区分,女性被男性压迫是更基本、重要的问题。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认为个人生活经验除了由性与性别形塑,也由阶级、种族、国族、等塑成,社会主义女性主义企图解释所有这些压迫的关系,并解除这些压迫,不认为有哪一种压迫是更基本、更重要的。 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直接师承了马克思、恩格斯和19世纪的思想家,她们倾向于认同妇女受压迫的终极原因是阶级歧视,而不是性别歧视。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以经济基础不同造成阶级压迫作为女性受压迫的根源。她们认为只要消除了经济不平等,消除了阶级压迫,女性受压迫自然也就消失了,即妇女解放是实现了无产阶级解放后的附带结果。但是,就妇女运动发展史的角度来看,“连解放妇女都没有随着无产阶级的解放自然地实现,又何况妇女解放呢?”
从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角度出发,阿利森·贾格尔(Alison Jaggar)对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提出反思。她认为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基本忽略了妇女遭受男人压迫的现实,在探讨作为工人的女人遭受压迫时,她们理所应当地以为资本是妇女首要的压迫者;此时,男人至多是次等压迫者。对这样的理论预设,贾格尔发问:“其“女性主义”的立场究竟有何展现?” 海迪·哈特曼(Heidi Hartman)指出,马克思主义与女权主义的结合是不成功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通过一种独特的视角即运用性别分析与阶级分析来实现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批判。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不仅是实现了女权主义的一种复归,同时也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基础上进行了自我改良。西方社会主义女权主义针对女性的性别身份与阶级身份之间的关系采取了两种不同的分析视角:
第一,海迪·哈特曼在《资本主义、男权制与性别分工》中提供了一种“唯物主义的男权制观加上唯物主义的资本主义观”的二元制理论。哈特曼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男权制和资本之间存在着一种有益的、有力的协作关系。一方面,无论是哪个阶级和阶层的男性,出于保护自己的利益考虑,针对立法对女性就业的限制采取中立或者支持的态度和做法,以期达到维护其家长制特权的地位;另一方面,资本主义也从女性置身于家务劳动的安排中得到好处。因此,资本主义与男权制相得益彰。这种观点虽然认为资本主义与男权制是两个各自独立的存在,但是它们却在压迫妇女上达成了共识。
第二,与二元制理论家相对立,一元制理论家利用一个概念来发展一种单一的、可以把资本主义男权制理解成一种制度的理论。爱瑞斯·杨和盖尔·卢宾等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反对把男权制和资本主义制度看作两个彼此独立、互相作用的体系,认为资本主义和男权制就像物质和意识一样不能截然分开,只有一体化的概念范畴分析才能认清资本主义和男权制的本质,才能揭示妇女受压迫的真正根源。 1962年,尤尔根·哈贝马斯(Jurgen Habermas)《公共领域的结构转换》问世,他对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进行了一个界分。公共领域指的是“政治权力之外,作为民主政治基本条件的公民自由讨论公共事务、参与政治的空间活动。”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将女性排除在公共领域外,这实际上也就否认女性在公共观念形成中的作用。所以,遭遇了女权主义者的批判;但是,也启发了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对于性别分工与性别角色的分析视角。
南希·弗雷泽(Nancy Fraser)指出,哈贝马斯相对来说忽视了社会性别问题,这削弱了原本会很精彩的解释,即揭示福利国家资本主义怎样使我们作为消费者的角色膨胀,把我们全体转化为被动的客户;而同时又使我们作为公民的角色收缩,把我们都降低为纯粹的投票者。她认为,公民和工人的角色都是具有男性气质的角色,而消费者和育儿者的角色却是具有女性气质的角色。她指出,尽管福利国家资本主义压迫着每一个人,但是,与压迫男人相比,它以不同的和有争议的恶劣方式压迫女人。
性别分工理论是把性别分工作为与阶级分析相对应的理论范畴,来分析妇女在资本主义和男权制下受到的特殊压迫。艾里斯·扬认为,性别分工分析比阶级分析更具体、更详细,更加注重参加社会生产的个人;相比之下,阶级分析比较抽象,它只是对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作抽象的分析,这样就忽略了妇女的性属特征。她把性别分工提高到与阶级同等的位置,用性别分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
盖尔·卢宾(Gayle Ru-bin)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把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同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的人类学中的有关内容有机地结合,创建了社会性别制度学说。她提出了社会性别制度的含义,即“一个社会的社会性别制度是该社会将生物的性转化为人类活动的产品的一整套组织安排,这些转变的性需求在这套组织安排中得到了满足”。她认为社会性别是外在的,社会强加的两性区分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她主张妇女运动的目的不是消灭男人,而是消灭创造了性别歧视和社会性别制度的社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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