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强留人不给辞工书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工厂强留人不给辞工书的,辞职者可拿着相关证据到劳动局,提出仲裁申请。辞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如果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厂方。如果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可依据试用期的相关规定,员工只需提前3天通知厂方。到期后,厂方必须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按正常工资结算工资,另处。为了保留证据,员工或通过快递的方式,将辞职申请书寄给厂方,或者,拿一份辞职申请书到当地劳动局备案,如果到期后,厂方依然不肯放人,辞职者可拿着相关证据到劳动局,提出仲裁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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