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独立法人核算公司无偿调拨固定资产要交税吗

如题所述

  两个独立法人核算公司无偿调拨固定资产是要交税的。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根据上述规定,实行独立核算的二级及三级纳税人的机构间移货,不适用上述第四条第(三)项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但自行独立核算的”,资产移动是否需要视同销售,根据细则第四条其他条款判断。即是否发生代销、投资、分配、赠送行为,同一法人下属分公司调拨固定资产,如果是无偿赠送,则要视同销售货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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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20
要的,按公允价值计算。其中动产类缴增值税,不动产缴营业税。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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