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什么时候被日本占领的?

如题所述

百度知道 提问

百度知道
十分钟内有问必答
立即下载
香港是什么时候被日本占领的?
我有更好答案
最佳答案
日本占领香港时期 1941年12月7日,日本空袭珍珠港的...同年12月25日下午3时15分,港督杨慕琦宣布投降,香港沦陷。
咖啡堂豆 推荐于:2017-11-23
57
24
分享
其他回答(2)
香港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先后在南方建立了南海、桂林、象郡三个郡,香港隶属南海郡番禺县,由此开始,香港便置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汉朝香港隶属南海郡博罗县。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香港隶属东莞郡宝安县。隋朝时香港隶属广州府南海郡宝安县。唐朝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改宝安县为东莞县,香港仍然隶属东莞县。宋元时期,内地人口大量南迁香港,促使香港的经济、文化得到很大发展。明朝万历元年(1573年),香港隶属新安县。 香港是一个优良的深水港,曾被誉为世界三大天然海港之一,英国人早年看中了香港的维多利亚港有成为东亚地区优良港口的潜力,不惜以鸦片战争来从满清政府手上夺得此地以便发展其远东的海上贸易事业,从而展开了香港成为英国殖民地的历史。1842年至1997年6月30日,香港是英国的殖民地。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中国。 香港全境的三个部分(香港岛,九龙,新界)分别来源于不同时期的三个不平等条约。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迫清政府于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于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区。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英国逼迫清政府于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新界,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新界的租借,让当时香港的面积扩大了十倍之多。
重大历史事件年表
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岛,事后清政府曾试图用武力予以收复,道光皇帝为此发下多道谕旨,但清朝始终不能捍卫领土完整。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 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地区及附近262个岛屿,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 1941年12月25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进犯香港,驻港英军无力抵抗,当时的香港总督杨慕琦无奈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占领,开始了三年零八个月的“日治时期”。 1945年9月15日:日本战败后在香港签署降书,撤出香港。 1984年12月19日:中英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落实香港1997年之后实行“一国两制”。 1997年7月1日: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 香港保留原有的经济、法律和社会制度,50年不变,实行“一国两制”,除防务和外交事务归中央政府管制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
希望能够帮助你
参考资料:baike.baidu.com/view/2607.htm#2
【星☆芯儿】 2010-12-02
9
5
分享
军政府时期
日治时期初期,酒井隆实施戒严令,日本于九龙尖沙咀半岛酒店发布行政指令。日本军政府(包括政治部、民事部、经济部、司法部及军事部等)制定了严厉的法例及设立管辖全香港市民的政府。共有7000多名战俘(包括英军及市民)被囚禁于深水埗和赤柱的战俘营,战俘备受饥饿、病患之苦。同时,日本军政府封锁维多利亚港、控制海旁的货仓。
1942年1月,由印度人及香港人组成的警察被征召成为宪兵队。日本宪兵将香港的警察局分为5区,东香港、西香港、九龙、新界及水警。总部位于香港岛中环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今香港终审法院)。
[编辑] 民政时期
1942年2月20日,“香港占领地政府”[1]正式成立,由日军矶谷廉介中将出任香港总督,结束了军政府时期。政府总部设于香港岛中环的香港汇丰总行大厦,半岛酒店则改为军方总部。香港占领地总督部成为了当时香港最高的行政机关,亦是日本战时内阁的直辖机构之一。而香港的地位相等于当时的台湾和朝鲜,故日本并没有于香港筹组傀儡的“自治政府”。
日本人在新的政府(包括民治部、财政部、交通部、经济部、报道部、管理部及外事部)占据了多数重要职位,中国人只可以担当一些中低级职位。但日本为了达到“以华制华”的目的,也成立了“华民代表会”及“华民各界协议会”这两个华人组织。华民代表会为总督的咨询机构,有委员四名(罗旭和、刘铁诚、李子方及陈廉伯)。而华民各界协议会则有委员22名(主席周寿臣,副主席李冠春,委员董仲伟、叶兰泉、伍华、罗文锦、厮启东、凌康发、林建寅、李忠甫、郭赞、陆霭云、周耀年、郭泉、王德光、谭雅士、王通明、邓肇坚、颜成坤、黄燕清、冯子英、章叔淳)负责向华民代表会提供意见。与英治时期的行政或立法局不同,华民代表会或协议会并无法律上权力。
在日本控制下,基本的行政区域架构由民治部于1942年3月成立,将香港岛分成12区,九龙分成9区,新界分成7区。每个区都设立一个区役所,并指派一个中国人作为所长,管理该区的大小事务、代表该区市民的所需。这行政架构于矶谷廉介统治下重新设计,奠定了香港日后发展分区管治的基础。此外,占领地政府向香港市民发出“住民证”,是香港首种出现的身份证明文件
vakame 2010-12-02
7
3
分享
周围人还关注
湿疣最佳治疗方法
乐高机器人加盟店
乐高机器人套装
乐高玩具班
火星时代在哪里
辉煌卫浴图片及价格
十二属相吉祥物
车灯改装价格

百度知道
十分钟内有问必答
立即下载
相关问题
香港什么时候被日本人夺取
香港被日本占领过吗﹖ 81
日本和香港哪个好? 5
为什么香港很多人开日本车?
从日本飞到香港要几个小时的 2
河南小伙香港打日本人 19
请问有谁认识这几位香港还有日本的美女吗,顺便发下这是什么剧的
更多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

十分钟内有问必答
立即下载
138****9729的知道 退出 反馈 申诉
电脑版 ©2017 Baidu
京ICP证030173号-1 京网文【2013】0934-983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2-02
香港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先后在南方建立了南海、桂林、象郡三个郡,香港隶属南海郡番禺县,由此开始,香港便置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汉朝香港隶属南海郡博罗县。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香港隶属东莞郡宝安县。隋朝时香港隶属广州府南海郡宝安县。唐朝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改宝安县为东莞县,香港仍然隶属东莞县。宋元时期,内地人口大量南迁香港,促使香港的经济、文化得到很大发展。明朝万历元年(1573年),香港隶属新安县。 香港是一个优良的深水港,曾被誉为世界三大天然海港之一,英国人早年看中了香港的维多利亚港有成为东亚地区优良港口的潜力,不惜以鸦片战争来从满清政府手上夺得此地以便发展其远东的海上贸易事业,从而展开了香港成为英国殖民地的历史。1842年至1997年6月30日,香港是英国的殖民地。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中国。 香港全境的三个部分(香港岛,九龙,新界)分别来源于不同时期的三个不平等条约。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迫清政府于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于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区。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英国逼迫清政府于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新界,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新界的租借,让当时香港的面积扩大了十倍之多。
重大历史事件年表
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岛,事后清政府曾试图用武力予以收复,道光皇帝为此发下多道谕旨,但清朝始终不能捍卫领土完整。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 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地区及附近262个岛屿,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 1941年12月25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进犯香港,驻港英军无力抵抗,当时的香港总督杨慕琦无奈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占领,开始了三年零八个月的“日治时期”。 1945年9月15日:日本战败后在香港签署降书,撤出香港。 1984年12月19日:中英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落实香港1997年之后实行“一国两制”。 1997年7月1日: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 香港保留原有的经济、法律和社会制度,50年不变,实行“一国两制”,除防务和外交事务归中央政府管制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
希望能够帮助你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2607.htm#2

第2个回答  2010-12-02
日本占领香港时期 1941年12月7日,日本空袭珍珠港的...同年12月25日下午3时15分,港督杨慕琦宣布投降,香港沦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2-02
军政府时期
日治时期初期,酒井隆实施戒严令,日本于九龙尖沙咀半岛酒店发布行政指令。日本军政府(包括政治部、民事部、经济部、司法部及军事部等)制定了严厉的法例及设立管辖全香港市民的政府。共有7000多名战俘(包括英军及市民)被囚禁于深水埗和赤柱的战俘营,战俘备受饥饿、病患之苦。同时,日本军政府封锁维多利亚港、控制海旁的货仓。

1942年1月,由印度人及香港人组成的警察被征召成为宪兵队。日本宪兵将香港的警察局分为5区,东香港、西香港、九龙、新界及水警。总部位于香港岛中环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今香港终审法院)。

[编辑] 民政时期
1942年2月20日,“香港占领地政府”[1]正式成立,由日军矶谷廉介中将出任香港总督,结束了军政府时期。政府总部设于香港岛中环的香港汇丰总行大厦,半岛酒店则改为军方总部。香港占领地总督部成为了当时香港最高的行政机关,亦是日本战时内阁的直辖机构之一。而香港的地位相等于当时的台湾和朝鲜,故日本并没有于香港筹组傀儡的“自治政府”。

日本人在新的政府(包括民治部、财政部、交通部、经济部、报道部、管理部及外事部)占据了多数重要职位,中国人只可以担当一些中低级职位。但日本为了达到“以华制华”的目的,也成立了“华民代表会”及“华民各界协议会”这两个华人组织。华民代表会为总督的咨询机构,有委员四名(罗旭和、刘铁诚、李子方及陈廉伯)。而华民各界协议会则有委员22名(主席周寿臣,副主席李冠春,委员董仲伟、叶兰泉、伍华、罗文锦、厮启东、凌康发、林建寅、李忠甫、郭赞、陆霭云、周耀年、郭泉、王德光、谭雅士、王通明、邓肇坚、颜成坤、黄燕清、冯子英、章叔淳)负责向华民代表会提供意见。与英治时期的行政或立法局不同,华民代表会或协议会并无法律上权力。

在日本控制下,基本的行政区域架构由民治部于1942年3月成立,将香港岛分成12区,九龙分成9区,新界分成7区。每个区都设立一个区役所,并指派一个中国人作为所长,管理该区的大小事务、代表该区市民的所需。这行政架构于矶谷廉介统治下重新设计,奠定了香港日后发展分区管治的基础。此外,占领地政府向香港市民发出“住民证”,是香港首种出现的身份证明文件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