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08年全年累计实现利润10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2008年发生以下业务:
(1)2007年12月购入管理用固定资产,原价152万元,预计净残值为2万元,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为5年,会计上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税法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与税法相一致。
(2)2008年1月企业外购一项专利支付200万元,将其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2008年12月31日对该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0万元。税法规定应按10年摊销。
(3)3月1日,购入A股票10万股,支付价款200万元,划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年末甲公司持有的A股票的市价为280万元。
(4)2008年因销售产品承诺提供3年的保修服务,年末预计负债账面金额为70万元,当年度未发生任何保修支出。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支付时抵扣。
(5)2008年末存货账面余额200万元,年末计提减值准备20万元。
(6)企业2008年除上述业务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外,本年应支付的职工薪酬共计6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为5500万元;超标的业务招待费2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80万元,税务部门的罚款支出30万元。
要求:
(1)请分析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哪些形成暂时性差异并请具体说明其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还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填入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可抵扣差异 应纳税差异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预计负债
存货
合计
(2)计算2008年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年末余额,假定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为0。
(3)假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3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20万元。编制所得税核算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