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
我是在上海工作的外地员工
最开始是和单位A签订劳务合同,被派往单位B用工
合同到期后改为和单位C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但还是被派往单位B工作
相当于这些年实际工作单位并未变更过,一直在单位B
现在我准备办理居住证积分,被告知劳务合同由A变为C,需要开具离职证明并放入个人档案
请问这种情况下怎样开具离职证明,是找原单位A开吗?
请各位帮忙解惑,谢谢!
谢谢,已经知道应该是找单位A开离职证明
但是单位A早已经关门大吉了,也找不到人,不知道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
谢谢!但是又遇到新难题,单位A现已注销不存在了,找不到人开离职证明,不知这种情况要怎么办?
PS:和单位A劳动合同是7年前签的,是1年期,之后直到现在都是和单位C签合同,7年来实际用工单位一直是单位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