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派遣员工离职证明

情况是这样的:
我是在上海工作的外地员工
最开始是和单位A签订劳务合同,被派往单位B用工
合同到期后改为和单位C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但还是被派往单位B工作
相当于这些年实际工作单位并未变更过,一直在单位B
现在我准备办理居住证积分,被告知劳务合同由A变为C,需要开具离职证明并放入个人档案
请问这种情况下怎样开具离职证明,是找原单位A开吗?

请各位帮忙解惑,谢谢!
谢谢,已经知道应该是找单位A开离职证明
但是单位A早已经关门大吉了,也找不到人,不知道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

是要找原单位A开离职证明,如果A已经关门工商注销了,那么你可以凭当时与A签订的劳动合同去社保局开证明,如果你有劳动手册,有当时的记录那就更好办了。这个要去社保局咨询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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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17
需要找原单位A开,因为你是和A签的合同,B只是实际用工单位追问

谢谢!但是又遇到新难题,单位A现已注销不存在了,找不到人开离职证明,不知这种情况要怎么办?
PS:和单位A劳动合同是7年前签的,是1年期,之后直到现在都是和单位C签合同,7年来实际用工单位一直是单位B

第2个回答  2019-02-05
应该出具劳务派遣公司的证明,因为你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与a公司只是劳务关系,简历上写的是a公司,在证明中注明或者直接向b公司说明曾派遣到a公司工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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