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派遣员工,是找派遣公司还是实际用工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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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劳动派遣公司,是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用人合同,依据劳动法当然是派遣公司支付赔偿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分析
离职证明是指员工离职时,由原企业所开具的关于工作期限、受雇职位、已经离职等信息的证明。员工离职时,可向原单位人力资源部申请开具离职证明,原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通常企业的离职手续中,都会有一个出具离职证明的程序。企业收取离职证明,可防范新录用员工与原单位仍然存在劳动纠纷,并受到劳动纠纷的牵连。因此,当劳动者想要离职时需要去往劳动合同所签署的一方开具离职证明,而在派遣员工的实际上是与派遣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所以在离职时是需要去往派遣公司开具离职合同,用工单位与当事人并没有形成雇佣关系。劳务派遣的辞职向派遣公司提出,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派遣公司。(一般正常情况下辞职的话,是要提前三十天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规定的话,那么就可以随时辞职不用等待30天,还可以可以立即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于是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也享受不了失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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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你的劳动合同肯定是与派遣单位签订的,所以根据劳动法规定,派遣单位肯定有义务出具证明。至于被派遣单位它愿不愿意开,我觉得就要看公司自己的态度了,目前没有法律依据规定它的此项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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