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1月6号开始上班,两个月试用期,一月份转正,试用期内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2月2号由于个人原因需要马上回老家,不能继续上班,和公司人事主管说了情况,他说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马上离职的话1月份的工资就要扣下,我们公司是每个月10号发上个月的工资的,签订的劳动合同只有公司有,我这里没有,入职的时候说好是五天八小时工作制,但是实际上12月到现在我一共只休息了4天,平时有时候甚至要加班到晚上十二点才能回家,而且不发加班工资,请问单位这样是不是违反了合同规定,我可不可以立即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单位有权利扣我1月份工资么?
合同没有说明是计件类工作,只说了岗位名称和工作时间
追答好的,岗位是明确了工作要求?还是工作任务?是否方便告知具体岗位?
您每天加班是需要干够时间?还是干够定额?
如果仅仅是时间上的问题,可以说他们违规,要求终止合同。
如果是需要完成每天的定额,就不能。他们就可以扣您一个月的工资。
我的工作是小区宽带运维,负责全市电力小区的电力宽带,岗位并没有明确每天要完成多少工作任务,但是如果那个领导家里网络故障了,就算是晚上十二点领导也要你过去,我们这是北方,晚上零下二十多度,单位还不给配车,这些都是合同里没有明确要求的,而且合同上规定周末双休,但是周末通常会安排值班,值班是24小时,第一天早上十点到第二天早上十点,周末的值班值不算加班的。
追答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因为单位隐瞒了真实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追问那请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需要哪些步骤,要准备哪些材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