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将房屋一半产权登记给对方,分手后能要回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5-12

两个人还是恋爱期间,任何形式的大额借款以及购房,都极易爆雷。这一点我是提醒恋爱中的所有男女,希望他们长点心,不要高估了自己的爱情,更不要高估了人性。

你觉得你们感情好,但恋爱跟结婚还是不一样的,有点心眼,涉及到钱财方面的事还是等到领证了结婚后再说吧,最起码是有法律的保障的。仅仅是恋爱期间就在房屋产权上将其赠予恋人,你们一时关系好不会有什么风险,但是长远看来风险巨大,一旦分手,他会不会把钱还给你考验的是他的人性了,但是人品你没法去把握。他要是钻了法律的空子,你没有证据,你又能拿他怎么样呢?

所以说,恋爱期间不要涉及到大额借款以及购房的事,你们的感情是经不起考验的,人心难测。

第2个回答  2022-05-12
一般不能要回了,由于你们在恋爱阶段把房屋的一半产权登记给了对方所以这套房的产权就是你们共同所有的是属于一人一半的分手之后,嗯,也不能要回来了,因为产权所有权是有一半是你的一半是她的所以只能均分平分。
分手之后不能让回毕竟对方也是有跟你相处过一段时间对方的青春和时光都付出在你这边,所以分手之后只能是各自分道扬镳,并且房产的所有权属于另一半,也就是拍卖的话所得的钱是一人分一半的。如果没有拍卖继续居住的话,对方也是有权居住的。
第3个回答  2022-05-12
如果是认定为彩礼,是可以要回的,但是如果你证明不了是作为彩礼才登记给对方的,那么就属于赠送了,就很难拿回来了。
比如之前有一个新闻,一对恋人分手后,男方(王先生)起诉要求女方返还在恋爱期间,登记在女方赵女士名下的50%房产份额。海淀法院经审理,因男方无法举证证明该房产份额属于彩礼,判决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在王先生未能提供充足有效的证据,证明涉案房屋共有是以实际缔约婚姻为前提的情况下,产权比例与出资不符的部分应视为王先生对赵女士的赠与。
王先生要求确认涉案房屋由其单独所有的请求,实际是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但赵女士取得涉案房屋50%产权是在2016年,而双方分手是在2017年,故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撤销权已消灭。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王先生的诉请。
第4个回答  2022-05-12

恋爱的时候就房屋产权一半登记给了对方,现在分手了是想要回来是可以的,只要你们没有发生事实婚姻就可以了,有证据这个作为彩礼给她的,现在不结婚了,可以把这个彩礼要回来的。

两个人在一起,多一点真诚。共同去经营这段爱情,才能够长久下去的,产权能够给对方,说明是非常爱对方的,这个时候呢都不要轻易的说分手,共同去经营这份来之不易的爱情,才能够长长久久的。

我们须要真诚。 做人要真诚,真诚交往,才能得到真正的朋友。从陌生人变为知己,需要一个相对来说漫长的过程。首先要和他聊天,达到初步的了解,才有彼此之间的信任,才有能够继续交往下去的念头。

过了一段时间,你会发现他说的每一句话对你来说都很正经,不像是假的,于是,将心比心,你也会把自己的一些心里话告诉他,这样就达到了初步谈心的效果。慢慢地,自己有什么开心和不开心的都会找他来倾诉,他也会认真民听,然后发表一下自己的见解,评价一下你做的事,对或者不对,该做或者不该做,那么这就是真诚。真诚就是把自己真实的想法告诉你的朋友。

不是一味地欺骗,捏造另一种虚伪的想法来哄骗对方,那不是真诚。真诚是朋友变为知己的前提,更为友情的发展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两个人不能够在一起就要好和好散,该是他的就给他,不是我们的我们也不要,这样子才是最好的人生态度。

第5个回答  2022-05-12

这要分情况而定 男女在恋爱期间给付财产的目的不尽相同,不能将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产全部认定为彩礼,一概都要返还。对于是否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财物,应由主张方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赠予方是以结婚为前提,将产权以彩礼的形式赠予,那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是可以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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