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姨跟别人发生口角争执,最后打架,我妈去拉架,对方就说是我妈打的她,而且还是手指粉碎性骨折,(我大姨有精神病,家里穷,我家比我大姨家富裕些)对方当时没报案,事后才报案,在事后到警察来取证的这一段时间内没有人陪同,事后很久才报案,监控中也没有我妈打她的视频,但是跟她发生了肢体接触,我们还有附近人的录音证明。开始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他们调解,结果对方要价三十万,少一分都不行,我们家没那么多钱,派出所要拘留我妈,我该怎么办?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只是我妈被拘留了,派出所说这是按照法律程序走的
而且她是找人做了鉴定的,可信度值得怀疑,二级轻伤
我们人证物证都有,还有监控录音,她只有她老公一个人证明,可是为什么还是要拘留我妈呢?
我大姨有精神病,我大姨跟别人打架,我妈去拉架
追答去法院
做好人讨不了好
他们说这是按照法律程序来的
追答这个伤没有三十万。 第二验伤必须你们陪同。而且要当时就验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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