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邻居打架,被讹,该怎么解决,请懂得的人帮忙解决

12月,我与邻居甲发生口角争执,最后动手推搡起来。家里的老人出来拉架,甲居然打了老人,这时警察来了,甲顺势躺在地上,被警察送到了医院。隔天,我家老人也住进了医院。几天后,警察要求我赔偿甲的医药费三千元,我拒绝了,因为我家老人因为被打也住进了医院。警察说甲是当时就送往医院,理应由我赔偿,而我家老人是隔天才住院,与此事无关,且老年人身体本就多病。警察拒绝给我看甲的病例,一味强调是因我先动手而使对方住院,只要住院就应由我赔偿对方。当时动手时甲有很多朋友在场,因故警察说甲有证人说是我先动的手,而我没有证人证明,所以必须由我赔偿对方。今日,警察把我叫到派出所,要求我交赔偿押金,不交的话就要进行拘留。请问我应赔偿甲吗; 如果赔偿的话甲应提供什么资料; 没有鉴定,且连病例都不给我看,警察就要求我赔偿,警察的做法合法吗,我应依据哪些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常只要你与甲有肢体接触,且甲因外伤等住院,你要赔偿甲。赔偿标准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交通费等项目。你有权要求看病历,伤残的要有伤残鉴定报告。 中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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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01
赤裸裸的敲诈啊,就算甲的亲戚作证在法律上是不认可的,那你是不是把人家打的挺严重的?追问

就是打了几下,一点不重,他活蹦乱跳的,不然警察也不会不给病例看,那些人是他的朋友

追答

哦,好吧,那没办法咯,你也要找点关系么

追问

看情况吧

第2个回答  2013-02-01
怎么感觉警察也是甲的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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