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七年没社保辞职了,我还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补交社保,还有其它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说工资里含有社保

干了七年没社保辞职了,我还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补交社保,还有其它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说工资里含有社保怎么办?

单位不交社保属于违法的
可以要求补交,如果工资里有明确的社保补贴,补交时要把补贴退回单位
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辞职可以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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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26
12333是这样回复我们,具体看你所在地是如何规定的,大部分是规定追缴两年,申诉期是一年,你直接去社保稽查大队填表,他们自会打电话到单位帮你催缴,但首先你得把你自己的那份补缴。不存在说工资里含有社保一说!你得举证你是这个公司的人,工资条啊,工作证之类的。至于劳动法的怎么写的我还是不说了,免得会把我拉黑!社保已经不归劳动部门管。
还有你为什么要辞职!你直接可以仲裁,这样你还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劳动法里规定公司不缴纳社保就属于违法,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给予赔偿、如果说公司合同都没有,更好,有一年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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