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干了9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交社保。现在到退休年龄了被辞退。怎么样才能得到补偿?

如题所述

可以主张补缴社会保险,如果不能补缴则主张损益赔偿。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或者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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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12-17
1、首先针对未签劳动合同这个问题,您可以参考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和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法条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该在员工入职当天就签订劳动合同,因客观情况无法当日签的话,最迟也要在30之内签订。如果公司未在员工入职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则构成违法。此时需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从第2个月开始就要向员工支付二倍工资,最长需要支付11个月。
2、针对未交社保的问题,公司未交社保肯定不合法,您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辞职,后再以《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向公司索要一笔赔偿。此时您去申请劳动仲裁,会产生有两个诉求,

一个是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另一个则是要求公司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这样不仅补交了社保,还得到一笔补偿。
3、对于被辞退的问题,建议先不要急眼和公司翻脸,问清楚公司是出于什么原因辞退自己,并要去出具相应“辞退通知”。因为这个人没有和公司签劳动合同,所以辞退通知,其实也是变相证明自己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一种证据。如果是因为客观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公司不提前1个月通知,我们可以在经济补偿基础上多要求1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第2个回答  2023-11-22
去申请劳动仲裁,如还不行,只有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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