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小区没有自己的物业;如果业主自己建立物业管委会可行吗?委托哪些机构托管这些资金和如何招聘人员?

好多小区没有自己的物业;如果业主自己建立物业管委会可行吗?委托哪些机构托管这些资金和如何招聘人员?
可能遇到的问题有哪些;

你说的应该是业主自治的物业管理,是物业管理的形式之一。一般不存在资金托管的问题,在召开业主大会时,制定相关的资金收缴、使用、监督办法,严格按照制度使用资金就行了。
可以招聘具有物业管理相关资格的人员作为物业管理负责人,如具有物业管理经理资格证书、建设部注册物业管理师,最次也得具备劳动部物业管理师(二级)资格,此人直接向业主委员会负责,剩下的问题直接由此人去运作就行了。
业主自治的主要问题:
1、资金收缴、使用容易使业主误解,认为里面有猫腻;
2、监督机制不能完全发挥作用,主要是邻里关系,有时不好张口;
3、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不积极,毕竟不是高收入,而且小区管理比较琐碎。
4、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调整,出现问题不好解决。注:物业管理条例只调整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行为。
5、本人认为业主自治比较适合户数较少的小区,一般不要超过200户。
建议: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把责、权、利写明白,广泛发动业主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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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1
你好,
首先你们需要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当然了,必须都是小区内的居民。
主要是制定一些制度,和实际的执行。
之间的小摩擦不算问题,
主要为财务方面的问题,可以定期挨家挨户收取费用(运作、周转)
财务方面最好几人共同监管。

其次由业主委员会联系认为比较好的物业,
由他们进行小区内部的物业清理等工作,并支付物业费。
业委会监督物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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