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2-13
1、要问清楚单位是否上报了工伤,那样你既能拿到工伤证,又能得到社保工伤基金赔偿。
2、按规定,你应享受
1)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3)交通食宿费。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4)辅助器具费。由工伤医疗机构提出建议,经劳动能力签定委员会确认需要辅助器具。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
5)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费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最长也不超过24个月。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
6)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月数。一级:24个月 ;二级:22个月 ;三级:20个月 ;四级:18个月 ;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 ;七级:12个月 ;八级:10个月 ;九级:8个月 ;十级:6个月。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
7)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百分数。本人月工资:按定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一级至四级:一级:90% ;二级:85% ;三级:80% ;四级:75% 。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北京市两项合并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级至四级不享受。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五级至六级:五级30个月、6级25个月。
七级至十级: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