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税法的一道题目关于消费税的求解

甲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1月销售自产实木地板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11.15万元,已知实木地板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5%,甲地板厂当月该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正确的是()
A 111.15/(1+17%)x 5%=4.75万元
B 111.15/(1-5%)x 5%=5.85万元
C 111.15 x 5%=5.5575万元
D 111.15/(1+17%)/ (1-5%)x 5% = 5万元
答案显示是A,但是我对D有疑问,111.15万元的含税销售额在除以(1+17%)后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但是为什么A选项直接X了5%,销售额中不是已经包含消费税的吗,消费税不是价内税吗?那不是应该先计算出不含消费税的销售额,再去乘以消费税率得出的才是应缴纳的消费税吗?求大神解答!

首先,因为你的题目没有讲清楚是什么小汽车,所以我只能假定是适用3%。因为你外购的轮胎不是用来生产轮胎的,所以消费税不能抵扣。消费税:150*(8.5+0.3/(1+17%))*3%=39万增值税销项税:150*(8.5+0.3/(1+17%))*17%=223万增值税进项税:280*17%=47.6万增值税为:175.4万城建税:(175.4+39)*7%=15万教育附加费:(175.4+39)*3%=6.43万追问

老哥你在说什么??我题目很明确说的是实木地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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