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还同时采用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法呢?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工具)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权工具)都是采用 公允价值模式 进行后续计量,为什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还同时采用 摊余成本 和 实际利率法 呢?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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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首先我们知道,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都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这是他们的相同之外,但是他们还有不同之处呢,这才是这个问题的关键所在!
不同之处,那就是他们对公允价值的变动的处理是不同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额是记入到了当期损益中的,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是记入到了所有者权益中去了。这就意味着,公允价值的变动,不会影响收益的,不会影响利润的,而我们也知道,公允价值变动本来也就是一项“潜在的”,“虚得”收益,并没有真正实现,但是如果投资是债权工具的债券时,其实实际际的每期都是有一固定的利息收益的,这可是真实的收益,难道也是要记入到所有者权益中吗?答案肯定是:不能,那么这部分收益就得记入到当期损益中去。那么其收益的计算,就是实际利率法进行的。
所以我们才看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其投资的工具不同,而其具体的核算是有一点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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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1-27
首先:
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不明确。例如,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
就债券工具来说,准备近期出售的债券是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准备近期出售也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根据投资意图来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变现能力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要快。

其次:
使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费用,是考虑了权益工具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的因素。
我们都知道需要考虑未来现金流量因素的前提是该资产不属于流动性很强、随时变现的资产。只有在资产存续期较长,才会产生货币的时间价值。

因此:
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特性来看,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特征是近期出售,它不会产生时间价值,或者说时间对它的价值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所以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按票面价值×名义利率计算计息费用。
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比交易性金融资产长,它的价值会随着时间因素而改变,所以需要考虑时间因素,采用更合理的计算方法,也就是实际利率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7-15
采用摊余成本计量是为了反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里面的债权类投资。
一方面可以在持有至到期投资转换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便于衔接;
另一方面就是债权类投资涉及到每年计提利息的问题,而利息不单是根据票面利率,同时还要根据实际利率,如果不采用摊余成本的话,就无法科学准确计量债权类投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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