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后续计量,为什么要采用摊余成本?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09-14
因为持有至到期初始计量可能是折价或者溢价,说明实际利率不等于票面利率,所以应该还原本质,用实际利率法确认投资收益,所以准则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摊余成本后续计量。
  1,无论持有至到期投资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只要涉及摊余成本,说的就是债券投资,不包括权益投资。不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里的债权投资,虽然用到摊余成本,但后续计量要与公允价值进行比较;
  2,所谓摊余成本,白话点讲,就是摊出多余的利益或损失后的成本,由于购买债券有可能多花钱,也有可能少花钱,也有可能花的钱和面值一样,所以为了准确反映实际利率,而采用摊余成本:
  比如:
  1.面值1000,票面利率55%,5年期,花了1000,那么实际利率也是5%,这时每一期的摊余成本都是一样;
  2.面值1000,票面利率5%,5年期,花了1200,这时多花钱了,那么相对以后能获得的利息而言,本来花1000,可以得到50
*
5
=250元的利息,但现在多花了200,相当于花1200去得到250元的利息,那么与票面5%的利率相比,实际利率就没有那么多了;
  3.如果少花钱,实际利率就多了。
  3,折现就是为了求出将来可以得到的本息(承以上,1000+250=1250元),相对于今天投入的钱(比如多投了200元),计算出实际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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